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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管理科

发布时间:2017-04-11 00:00  浏览次数:[ ]

一、在处长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周转住房教职工住宅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
二、制定学校周转住房、教职工住宅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学校住房供应、调配、流转、维修机制,发挥学校住房的保障属性。

三、教职工、博士后、访问学者、高端人才、临时工作人员各类周转住房进行合理调配,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。  

四、负责建立、管理教职工住房档案,审核、发放教职工房补贴,办理教职工住房情况相关审核及证明手续。 

、按照上级房改文件要求,做好学校教职工房改已购房上市相关工作,制定房改有关政策,处理历史遗留问题。

六、负责教职工取暖费、物业费补贴相关工作。  

七、做好外住户的房租和供暖费等的收取工作。

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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